建筑学专业建筑学学士(含工学学士)
建筑学专业是一门综合性较强的学科,涉及理、工、文、艺诸领域,具有科学与艺术、理工与人文结合的特点。本专业立足中国、面向世界,培养符合国家建设需求,了解学科前沿,具有国际竞争力,具备成为专业帅才潜力的高素质建筑人才。
本专业设置两种学制,按照学分制管理机制,实行弹性学习年限,1.本科学制五年,授予建筑学学士学位,总学分要求不少于201;2.本科学制四年,授予工学学士学位,总学分要求不少于176。
城乡规划专业工学学士
城乡规划专业工学学士项目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坚实城乡规划基础理论知识和实践应用能力,具有社会责任感、团队精神、创新思维和可持续发展理念,能够在专业规划设计机构、管理机构、研究机构从事城乡规划设计及其相关开发管理、研究教育等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学制四年,按照学分制管理机制,实行弹性学习年限,授予工学学士学位,总学分要求不少于170学分。
风景园林专业工学学士
风景园林是一门综合性和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横跨理、工、农、文等领域,要求学生具备宽广的知识面和较强的形象及抽象思维能力。本专业主要培养具有优秀的综合素质、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层次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建设与管理人才。学制四年,按照学分制管理机制,实行弹性学习年限,授予工学学士学位,总学分要求不少于168学分。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工学学士
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建筑技术科学系成立于 2000 年,由建筑学一级学科下的建筑技术科学、土木工程一级学科下的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一级学科下的制冷及低温工程等三个二级学科组合而成,包括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研究所、建筑与技术研究所,以及清华大学建筑节能研究中心。2009 年被批准为国家级特色专业,获2009年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2015 年获得国家自然基金委创新群体等国家级创新团队支持,拥有教育部建筑节能工程研究中心、室内空气质量评价和控制北京市重点实验室、清华﹣太古地产绿色建筑联合研究中心等多个研究和实践平台。目前已形成以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北京市教学名师、教育部新世纪人才、国家万人计划之青年拔尖人才为核心的教师团队,截至 2017 年共有专任教师29人,主要承担上述学科的教学和科研工作,特别是硕士生和博士生培养,以及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的本科生培养。在国内的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建筑环境等研究领域处于引领地位,并已跻身国际一流。近五年共承担国内外重要科研项目230多项,发表学术论文950 多篇,获准国家发明专利50多项,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共4项,省部级奖励30多项。此外,建筑技术科学系自2007年起连续出版《中国建筑节能年度发展研究报告》,创办SCI 和EI 收录的国际学术期刊Building Simulation 以及中文学术期刊《生态城市与绿色建筑》。
建筑学工学硕士
建筑学工学硕士项目以培养建筑领域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学位获得者应了解本学科的最新学术发展趋势,掌握建筑学及相关领域的基本理论与方法,具有较高的设计水平或设计理论基础,具备从事建筑设计、建筑历史研究、历史建筑与遗产保护、建筑技术研究与设计等方面工作的能力,具备从事科学研究的基本能力,有潜力成为本专业领域优秀的建筑师、科学研究人员、教学和高级管理人员。培养方式实行导师负责制,鼓励跨学科或交叉学科培养;学制为2-3年,授予工学硕士学位;总学分要求不少于30学分,其中学科专业课程学分不少于22学分。
建筑学硕士(专业学位)
建筑学硕士(专业学位)项目以培养建筑学领域具有职业背景和国际视野的高层次专门人才为目标。学位获得者应掌握建筑学及相关领域的基本理论与方法,具有较高的建筑设计水平和较强的专业实践经验与职业素养,具备从事建筑设计、历史建筑与遗产保护、建筑技术设计等方面工作的能力,以及建筑设计项目管理的基本能力,有潜力成为本专业领域优秀的建筑师和高级管理人员。培养方式采用学校与校外专业实践基地双导师联合培养及校内导师独立指导培养两种模式;学制为2-3年(2年为主),授予建筑学硕士学位;总学分要求不少于36学分,其中学科专业课程学分不少于20学分,并要求完成最终设计专题和不少于2万字的论文。
建筑学硕士(英文项目)
建筑学硕士(英文项目专业硕士)项目以培养建筑学领域具有职业背景和宽阔国际视野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为目标。学位获得者应掌握建筑学及相关领域的基本理论与方法,具有较高的建筑设计水平、较强的专业实践经验与职业素养、宽阔的国际视野,具备从事建筑设计、历史建筑与遗产保护、建筑技术设计等方面工作的能力,以及建筑设计项目管理的基本能力,有潜力成为本学科领域优秀的建筑师和高级管理人员。培养方式实行集体培养制,学制为2-3年,授予建筑学硕士学位;总学分要求不少于29学分,其中学科专业课程学分不少于24学分。
城乡规划学工学硕士
城乡规划学工学硕士项目以培养城乡规划行业领域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学位获得者应掌握当代城乡规划与城乡研究的原理与方法,了解城市社会学、城市经济学、城市地理学、城市生态与环境学等相关理论与实践的发展,了解计算机、地理信息系统等新技术在城市规划方面应用的知识,具备从事城市规划编制与设计的能力,具备从事城市规划管理的基本能力,具备从事科学研究的基本能力。培养方式实行导师负责制,鼓励跨学科或交叉学科培养,学制为2-3年,授予工学硕士学位;总学分要求不少于30学分,其中学科专业课程学分不少于22学分。
城市规划硕士(专业学位)
城市规划硕士(专业学位)项目旨在培养在城乡与区域规划理论和方法、城乡规划与设计、城乡规划技术科学、社区与住房规划、城乡历史遗产保护规划、城乡规划管理等方向具有从事城乡规划领域综合职业技能的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专业人才。学位获得者通过严格的专业训练和培养,基本了解城乡规划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技术和各个相关学科领域的知识;了解城乡规划相关法律法规;基本掌握所从事城乡规划行业的研究动态和前沿成果;具备从事城乡规划规划编制与设计的能力,具备专业职业素养和创造性思维的学术修养,具有综合应用新知识的能力。培养方式实行校内导师与专业实践基地导师共同监督下的导师负责制,采用“专业基础课程+专业实践”、“学校+专业实践基地”联合培养模式;学制2-3年,最长修业年限3年,授予城市规划硕士学位;总学分要求不少于34学分,其中学科专业课程学分不少于20学分,并要求完成最终设计和不少于2万字的论文。
风景园林学工学硕士
风景园林专业工学学士项目为2017年增设,基础平台采用与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统一的课程设置,目前开设有风景园林学导论(负责人杨锐)、风景园林植物识别(李树华)、东方古代园林史(邬东璠)等课程,未来计划分学期逐步开设风景园林设计系列课,以及专业理论必修课,包括:走进风景和园林、世界古代园林史、风景园林设计理论、植物学基础、风景园林植物、生态学基础、景观水文学、景观地学、风景园林工程、风景园林遗产保护、旅游游憩学基础、区域与景观规划原理、风景园林管理、风景园林执业实务等,开设实践环节风景园林综合实习,专业选修课棕地与生态修复、当代风景园林理论与思潮、景观社会学、环境伦理学等。
风景园林硕士(全日制专业学位)
风景园林硕士(全日制专业学位)项目以培养风景园林学领域符合国家需要的具有国际视野的应用型专业帅才为目标。学位获得者应掌握风景园林学科的基本理论,掌握所从事的学科方向的基本理论和方法,了解风景园林学相关学科,熟悉我国风景园林行业及相关领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应具有较好的才智、涵养和创新精神,能够将理论研究与规划设计实践问题相结合,具有一定的批判性思维能力,具有社会责任感、注重人文关怀、维护风景园林学科伦理,恪守学术道德规范,具有国际视野、团队精神和跨学科意识;应具备调查研究及发现问题的能力,在发现问题的基础上解决问题的能力,专业表达和交流能力,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同时具备良好的协作精神和组织能力,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培养方式实行导师组监督下的导师负责制,鼓励跨学科或交叉学科培养;学制为2-3年,授予风景园林硕士学位;总学分要求不少于35学分,其中学科专业课程学分不少于28学分。
风景园林硕士(非全日制专业学位)
风景园林硕士(非全日制专业学位)项目以培养风景园林学领域符合国家需要的具有国际视野的应用型专业帅才为目标。学位获得者应掌握风景园林学科的基本理论,掌握所从事的学科方向的基本理论和方法,了解风景园林学相关学科,熟悉我国风景园林行业及相关领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应具有较好的才智、涵养和创新精神,能够将理论研究与规划设计实践问题相结合,具有一定的批判性思维能力,具有社会责任感、注重人文关怀、维护风景园林学科伦理,恪守学术道德规范,具有国际视野、团队精神和跨学科意识;应具备调查研究及发现问题的能力,在发现问题的基础上解决问题的能力,专业表达和交流能力,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同时具备良好的协作精神和组织能力,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培养方式采取课程学习和论文研究相结合的方式,实行导师组监督下的导师负责制,鼓励跨学科或交叉学科培养。其中,课程学习以及论文工作中选题报告、中期汇报、论文写作与答辩等主要环节必须在校内完成。学制为2-3年,授予风景园林硕士学位;总学分要求不少于31学分,其中学科专业课程学分不少于24学分。
土木工程(供热、供燃气、通风与空调工程)工学硕士
土木工程(供热、供燃气、通风与空调工程)工学硕士项目学位获得者应能够独立从事科学研究、教学、专门的技术或管理工作,有潜力成为人工环境工程领域优秀的教学、科学研究人员、工程技术研究和开发人员、高级工程管理或经营管理人员。培养方式实行导师负责制,鼓励跨学科或交叉学科培养,学制为2-3年,授予工学硕士学位;总学分要求不少于26学分,其中学科专业课程学分不少于18学分。
美术学硕士
美术学硕士项目学制一般为2-3年,授予文学硕士学位。详情可参见清华大学设计与美术学院艺术学美术学硕士项目的培养方案。
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工程硕士
建筑学院的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工程硕士项目旨在培养具有综合解决建筑学或城乡规划学与暖通空调相关问题的基本能力,拥有较高的设计水平和设计理论基础,或具有一定的理论研究和管理研究能力,能够较好地解决生产实践中所遇到的实际问题,有潜力成为建筑行业中较为优秀的建筑师、规划师和公用设备(暖通空调)工程师的高级管理人员。培养方式实行导师负责制,学制最长不超过五年,授予工程硕士学位;总学分要求不少于30学分。
建筑学工学博士
建筑学工学博士项目以培养建筑领域具有国际视野的学术型创新人才为目标。学位获得者应充分了解本学科的最新学术发展趋势,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与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备跨学科开展科研合作与创新的能力,并能够独立从事领域内高层次科研、教学以及创新设计与行业管理工作。培养方式实行导师负责制,必要时可设副导师,鼓励组成指导小组集体指导。同时设有普博和直博两种培养方案,授予工学博士学位。其中,普博学制为3-4年,总学分要求不少于14学分,其中学科专业要求学分不少于4学分;直博学制为4-5年,总学分要求不少于34学分,其中学科专业要求学分不少于23学分。
城乡规划学工学博士
城乡规划学工学博士项目以培养城乡规划行业领域具有国际视野的的学术型创新人才为目标。学位获得者应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与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充分了解本学科的最新学术发展趋势,具备跨学科开展科研合作与创新的能力,并能够独立从事领域内高层次科研、教学以及城乡规划设计与管理工作。培养方式实行导师负责制,必要时可设副导师,鼓励组成指导小组集体指导。同时设有普博和直博两种培养方案,授予工学博士学位。其中,普博学制为3-4年,总学分要求不少于14学分,其中学科专业要求学分不少于4学分;直博学制为4-5年,总学分要求不少于34学分,其中学科专业要求学分不少于23学分。
风景园林学工学博士
风景园林学工学博士项目以培养风景园林领域具有国际视野的学术型创新人才为目标。学位获得者应充分了解本学科的最新学术发展趋势,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与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备跨学科开展科研合作与创新的能力,并能够独立从事领域内高层次科研、教学以及风景园林规划设计与行业管理工作。培养方式实行导师负责制,必要时可设副导师,鼓励组成指导小组集体指导。同时设有普博和直博两种培养方案,授予工学博士学位。其中,普博学制为3-4年,总学分要求不少于14学分,其中学科专业要求学分不少于4学分;直博学制为4-5年,总学分要求不少于34学分,其中学科专业要求学分不少于23学分。
土木工程(供热、供燃气、通风与空调工程)工学博士
土木工程(供热、供燃气、通风与空调工程)工学博士项目以培养人工环境研究与控制领域既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又有较强实践和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才,以满足社会对该学科领域的教学、科研、工程技术、经营管理等各方面的高素质人才需求。博士学位获得者应具有坚实而宽广的基础理论知识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熟悉相关学科的基础理论和新技术,充分深入了解学科的进展、动向,掌握最新发展前沿,能够利用本学科的知识在相关学科或交叉学科中开展科研创新工作。培养方式实行导师负责制,必要时可设副导师,鼓励组成指导小组集体指导。同时设有普博和直博两种培养方案,授予工学博士学位。其中,普博学制为3-4年,总学分要求不少于12学分,其中学科专业要求学分不少于2学分;直博学制为4-5年,总学分要求不少于28学分,其中学科专业要求学分不少于17学分。
其他专项学位项目
·建筑学硕士双学位项目(针对清华大学与都灵理工大学联合培养)
·建筑学硕士双学位项目(针对清华大学与柏林工业大学联合培养)
·建筑学硕士双学位项目(针对清华大学与成功大学联合培养)
·风景园林学硕士双学位项目(针对清华大学与千叶大学联合培养)
管理机构
建筑学专业教学管理采用院长负责制,由主管教学的副院长和院长助理具体负责,教学办公室负责日常教学管理和教学服务。教学管理机构包括清华大学学位委员会建筑学院分委员会、建筑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和建筑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
清华大学学位委员会建筑学院分委员会负责培养方案的审定、课程开设、毕业答辩组织、毕业资格审查等教学管理工作。
建筑学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负责指导全院教学工作,负责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审定、兼职教师资格审查、交换生与联合培养学生的选拔与管理等工作。
建筑学院教学督导组负责课程教学质量和教师教风师德的督查。
管理制度
建筑学院通过课程负责人、学生评教、教学督查、教师考评、班主任和辅导员、新生专业引导等一系列制度来加强教学管理。
课程负责人制度:课程负责人制度是建筑学专业教学管理的基本制度,课程教学由各系所教学负责人、系列课程负责人、课程主讲人分级负责;
学生评教制度:由清华大学教学与研究中心主持,通过学生评教体系,由学生对所选课程的教学过程和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评价和评分,由学校反馈学院各门课程的评价结果以及全校教师的排名情况;
教学督查制度:由学院领导、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和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采用听课和学生访谈等方式,全面进行教学过程的督导;
教师考评制度:结合清华大学教师年终考核,由院务委员会对每位教师的教学工作逐一考评,对年度教学工作表现优秀的教师进行奖励,对未尽职责的教师按照学校人事管理规定实行转岗或淘汰;
班主任和辅导员制度:由学生工作办公室、各年级辅导员和班主任组成学生工作组,在学院党委领导下,配合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引导学生保持良好学风和建立社会责任感,培养高尚的职业道德;
新生专业引导制度:清华大学实施新生引导项目,旨在帮助新生尽快适应大学生活,并在人生规划、专业教育等多方面提供指导,新生专业引导工作由学院各级领导和各学科负责人承担。
清华大学建筑学院主要用房在建筑馆,建筑面积共计13,500平方米;建筑技术科学系及其暖通空调实验室设在旧土木馆和超低能耗示范楼,建筑面积分别为1200平方米和3000平方米。
学院为学生提供设计课专用教室、评图教室、讲课教室和美术教室;学院有学术报告厅、多功能厅、建筑模型教学实验室、建筑材料与工艺。建筑学院设有建筑物理实验室、建筑环境和能源应用实验室、人居环境信息实验室和人居环境模拟实验室。
建筑学院一直把图书信息资料作为最重要的基本建设之一,设有清华图书馆建筑学院分馆、建筑学院信息中心。
图书馆
目前典藏流通的建筑专业书刊8.6万册,其中中文书刊46500册,外文书刊39186册。订阅国内期刊166种/年,国外期刊132种/年。
信息中心
建筑学院信息中心主要承担历史文献收藏,教学与科研档案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与维护等工作。信息中心现存资料包含历史文献档案7144件(光盘资料与纸质资料)、教学档案388盒、科研档案493盒、硕博论文3154册、学生作业209400张等,其中代表性的珍贵档案如:中国营造学社古建筑图片、中国营造学社古建筑测绘、中国营造学社测绘日记、清工部工程做法则例、清式营造则例插、算房高账本、古籍书、菲利普·约翰逊手稿等。
实验室
根据建筑学院学科发展与教学需要,近年来全力打造国际先进的实验研究硬件与软件支撑,形成了完备的实验室体系,提供支撑学生实验实践的实验教学中心和教师科研项目的科研实验平台。建筑学实验教学中心提供面向建筑设计、材料工艺、历史测绘、建筑物理、视觉艺术、模拟技术、地理信息等多个领域的实验室,五年来投入近千万购置三维扫描设备、六轴机器人、数字化加工设备、费斯托全套专业木工工具系统、虚拟现实系统、建筑物理性能测试仪器等,用于课程教学与课外实践。科研实验平台注重打造高标准的实验环境:光环境实验室拥有镜面人工天空、人造太阳光源;建筑材料与工艺实验室拥有德国费斯托(Festool)全套专业木工工具系统、数控精雕机、激光雕刻机、三维快速成型机、水刀切割机、六轴工业机器人等大型设备;建筑环境和能源应用实验室拥有可模拟各种室内环境的人工气候室、VPTV三维粒子成像测速系统、通过国家CNAS和CMA认证的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室、高精度的空气处理设备热工性能测试台、大型真空环境下传热传质实验台、室内材料或物品化学污染散发全尺寸检测实验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