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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建筑学院2025年博士生招生综合考核及录取办法
2024.09-07

清华大学建筑学院

2025年博士生招生综合考核及录取办法

一、资格审查

通过材料审查进入综合考核的申请人需于912日早上8:00到建筑馆中203进行资格审查。未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通过者不准予参加综合考核。

应届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审查时核验下列证件:

(1)清华大学2025届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学生证(或IC卡)

(2)外校推荐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学生证

硕博连读生资格审查时核验下列证件: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学生证(或IC卡)

公开招考资格审查时核验下列证件: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本科和硕士阶段成绩单、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出示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

其中:与学历相关的应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已获学位的应附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3)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出示学生证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人员核验学士学位证书、在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的期刊或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证书、已修硕士课程的正式成绩单

5)不能在资格审查前获得硕士学位的非学历教育的各类在读硕士专业学位学生以及在职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按上述第4条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

6)凭境外学位证书报考的考生需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证明

上述需核验的证件均需出示原件,资格审查时提交申请院(系)核验。

二、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时间、地点安排如下:

日期

时间

地点

事项

备注

912

8:00开始

建筑馆中203

资格审查

全体入围考生按照综合考核及录取办法中对资格审查的相关要求携带证件材料参加资格审查。请务必于规定时间前到达有关会议室。

10:00-11:00

建筑馆中203

笔试:基础外语


11:00-12:00

笔试:专业基础理论

各专业方向考核科目:

建筑设计及理论、建筑技术科学、城市设计及其理论、室内设计方向的建筑学考生:201建筑学理论。

建筑历史与理论、建筑遗产保护方向的建筑学考生:611建筑历史。

建筑物理环境方向的建筑学考生:202传热传质及工程热力学。

城乡规划学考生:612城乡规划理论。

风景园林考生:613风景园林学理论。

土木工程、碳中和系统科学与技术学科考生:202传热传质及工程热力学。

土木水利考生:按照所报考导师所在学科专业,参加相对应的理论考试科目201/611/612/613/202的考试。

14:00开始

旧土木馆CAD教室

土木工程、碳中和系统科学与技术考生综合面试(含外语口语测试)

考生需准备5分钟自我介绍PPT文件。

16:30-20:30

建筑馆南115资料室

风景园林考生综合面试(含外语口语测试)

考生需准备10分钟自我介绍PPT文件。考生可自愿准备1-3本纸质版作品集带到面试现场供评委审阅。

913

13:30-18:30

建筑馆南212

建筑馆南115资料室

建筑学考生综合面试(含外语口语测试)

将分两组进行,具体分组安排另行通知。考生需准备10分钟自我介绍PPT文件。考生可自愿准备1-3本纸质版作品集带到面试现场供评委审阅。

13:30-17:30

建筑馆会议室南

建筑馆会议室北

城乡规划学考生综合面试(含外语口语测试)

将分两组进行,具体分组安排另行通知。考生需准备10分钟自我介绍PPT文件。考生可自愿准备1-3本纸质版作品集带到面试现场供评委审阅。

914

13:30-18:30

建筑馆会议室北

土木水利考生综合面试(含外语口语测试)

考生需准备10分钟自我介绍PPT文件。考生可自愿准备1-3本纸质版作品集带到面试现场供评委审阅。

 

考核形式及考核项目:

建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将组织所报考导师和其他相关专家对全部考生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价,根据综合评价结果择优确定差额综合考核名单,通知申请人参加考核。按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土木工程(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土木水利五个学科专业组织考核。

公开招考博士生综合考核由综合专业基础考试(笔试,2小时,含英语考试)和专业面试组成。笔试考查专业基础理论和英语水平,面试重点考查申请人在本学科攻读博士学位的基本素养、学术志趣、学术能力和英语口语能力等,特别是强调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考核,选拔出具有学术专长和培养潜质的拔尖创新人才。面试要求提交有代表性的作品和论文等,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土木水利要求提供10分钟自我介绍PPT,土木工程要求提供5分钟自我介绍PPT

综合考核成绩评定:

综合考核包含笔试和综合面试(含外语口语测试)。面试时,至少5位专家独立给分,后取平均分,如有分组将对各组间成绩进行标准化。各考查项目的成绩加权系数为:专业外语口语5%、基础外语15%、专业理论20%、综合面试60%

本科直博生的综合考核办法见建筑学院接收本校、外校推免生考核及录取办法。硕博连读考生的综合考核同公开招考博士生一起进行。

三、推荐拟录取

建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申请人的综合考核成绩为主要依据,综合考虑具体招生情况和培养条件,并结合当年招生名额确定推荐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四、其他

未尽事宜参见《清华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1. 考生应在9912:00前,登录清华大学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综合考核。

2.  请考生务必于91016:00前,登录清华大学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将个人自我介绍PPT文件以PDF格式上传。PPT请以“报考专业+考生报名号+考生姓名”形式命名,文件大小不超过20M

3. 综合考核期间(912-14日),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原件进入清华大学校园。各项考核时请准备好有效身份证原件以备核验。

如因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导致招生工作安排变化,具体信息另行通知。

五、信息查询、申诉及联系方式

对我院(系)2025年博士生招生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具名向我院(系)进行申诉,我院(系)的申诉联系方式如下:

邮寄地址:清华大学建筑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4

联系电话:010-6278367762783890

电子邮箱:jyjxb@tsinghu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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